血阳残照撒下通红的光线,一片狼藉建筑下苟延残喘的人蜷缩在一起群东张西望,他们衣衫褴褛比最狼藉的乞丐还要脏乱,此刻正抱在一起神色慌张似乎在躲避什么恐怖的存在。突然,一声类似动物的嘶吼从不远处传来,把这群精神极度紧绷的人吓的四散逃逸,他们嘴里发出刺耳的尖叫,推推搡搡疯狂向远处逃去,全然不顾地上躺着捂着伤处的人。只见夕阳尽头,一个类人型的怪物从残阳下晃晃悠悠的走来,他皮肤破烂,即使步履缓慢,走动间也会掉落层层血肉。他或者是它,有着人类的体型,但裸露在外的皮肤却腐烂出脓液,正随着走动缓缓滴落,黑灰的嘴巴大张,露出里面尖锐的兽齿和赫黄的口涎。随着它的走进,人群越加慌乱,他们推搡着把自己往后藏,一个推一个,最后居然把一个几岁的孩子推到最前面。小孩嚎哭着被推在前面,望着朝自己扑来的怪物,他徒劳挥舞着双手最后绝望的闭上眼睛,但却没有迎来预想中的疼痛。砰!反而是一声刺耳的枪声响彻耳畔,随机耳边传来一道活泼的询问。“喂,小朋友,没受伤吧?”小心翼翼睁开眼睛,面前是一个长的很好看的哥哥,他背对着夕阳朝自己伸手,就像是一道光破开世界的黑暗。他原本想要把自己的手搭上去,但当举手看到上面的脏污后,他又垂头缩下手,怯怯摇头算是回答。吴弦像是没有看到小孩的动作一样,在他点头后把他安置在安全的地方后又回到正擦拭枪械的队长身边。“队长,你回去干嘛,我也没听说你有啥家人啊”他们队长,程瑾可是特种部队“孤狼”里鼎鼎有名的孤狼,孑然一身啥也没有,但却在末世爆发的时候执意要回家,也不说是干啥,只说是要回去。大部队不同意,他就自己一个人偷跑出来,要不是自己发现了,指不定队长真得孤生上路。程瑾忽略耳边队员的聒噪,他继续擦拭着手中枪械,把原本就不脏的枪擦的更加锃亮,他的手指修长青筋暴起,握着泛着油光般的墨黑枪械,有种莫名的色情感。但如果视线转移到他的脸上,那种模糊旖旎将在顷刻间消失,原因无他,因为这个男人凶狠的不像是能和情爱挂钩的人。他五官硬朗,眉毛粗黑上扬起一个凶悍的弧度,原本还算俊朗的五官被右眼横贯而过的伤疤生生撕碎出一种悍匪般的狠厉,他嘴唇紧抿,全然没有一丝人情味。是个浑身都透露着血腥气和威压的极具压迫感的男人。但偏偏吴弦像是没感觉到一样,还在旁边叽叽喳喳问个不停。程瑾早已习惯了自己这个队员的跳脱,他从衣服内兜贴近心脏的位置掏出来一个皮夹克,拿出里面镶嵌的照片细细摩擦。看到他的动作,吴弦好奇的凑过去,兴奋的以为发现了什么大秘密,嘴里还发出起哄的怪叫,但当他具体看到照片后表情却瞬间变化,但随即又被他调整回来。“队长,这是你的小宠物啊?”照片上不是他以为的美人,而是一只雪白的小狗崽,它呆头呆脑的歪着脑袋朝镜头吐舌头,眉心中央有一簇异色火焰状细毛,耳朵也是初樱般的淡粉色泽,怀中抱着一个和身体差不多大小玩偶蹲坐在软垫上,耳朵高高竖起,水润如黑葡萄一样的眼睛亮晶晶的,浑身都透着一股奶唧唧的气息,活灵活现像只无忧无虑的小精灵。水光滑亮的皮毛一看就知道它的主人很爱它。事实也正是如此,因为谈到爱宠,男人的表情柔和下来,他手指点在照片里小狗崽的黑鼻子上,终于回了句“嗯”知道自己队长是个半棍子打不出一个屁的死闷骚,吴弦只得又开始找话题“看着不像是宠物店的品种,你在哪弄的?”摩擦照片的手指一顿,程瑾感觉自己似乎又回到了那个记忆中无限温暖的下午。因为脸上疤痕的原因,他遇到的所有人总是会朝他投来害怕的视线,在加上长期任务导致他的心理出了点问题,去看心理医生后,被建议养一个小宠物。因为职业的特殊性,他原本没打算去宠物店,但缘分却总是这么奇特,在出心理诊所回家的路上他被一个浑身雪白的小东西赖上了。或许是因为太饿了,晕头搭脑的小家伙一把就撞在他脚上,柔软的肚皮贴在脚踝上,暖暖的温度一下就传递到他冷硬的内心。程瑾冷着一张脸蹲下来,把撞的晕晕乎乎的小狗崽握在手里,手指戳在那双粉嫩的小爪子上,视线直盯着那双湿漉漉的黑眼睛,一人一狗对视的瞬间。小狗崽张嘴“嗷呜”了一声。瞬间,他做下决定,他要收养它!小东西很乖,即使被他用不合适的姿势握在手里也不吵不闹,就睁着大眼睛懵懵懂懂的盯着他,视线随着他的手指转动,像是看到肉骨头一样,又乖又安静。“你愿意和我走吗?”虽然决定要收养它,但程瑾一直秉持着双方自愿的原则,开口对着小狗崽一本正经的询问道。而小狗崽也像是能听懂一样,尾巴开心的左右晃动。“嗷呜嗷呜!”“队长,队长?队长!”毛毛躁躁的声音唤回他的思绪,程瑾像是没有看到吴弦好奇的表情一样,只说了句“捡的”后,就不在理会。夕阳西下,两人休息片刻后又继续赶路。部队离程瑾家不算远,本来走个半个小时就到了,但如今世道特殊,他们走的同时还不得不解决一些路上碰到的丧尸。伴着太阳最后一丝余光,两人终于走到了亮如白昼的房子。“嗷嗷嗷!!”奶呼呼的小狗崽在两人距离房子还有一段时间就叫起来了,隔着房门都能听到它的激动。程瑾表情也是少有的愉悦,他三步并两步打开房门,一把抱住扑倒怀里的小东西,轻柔地揉弄它的脑袋。“今天周周有没有乖乖的?”原本激动的小狗崽在他这句话后有一瞬间的停顿,它耳朵后压在脑袋上,但随即又若无其事的汪汪叫。但程瑾是谁,他可是有史以来被称为最杰出特种兵的人,自然一眼就看出了自己的爱宠的不自然,他仍然轻柔的抚弄着小东西,但眼睛却在屋里扫视一周,最后凝在沙发上。小东西从不离身的小玩偶静静地躺在沙发上,掩耳盗铃般遮挡着什么。垂下眼睫,程瑾注视着那双黑葡萄般水润的狗狗眼,把小家伙盯的虚心的移开视线后才带着身后的吴弦往前走。他将小家伙抱在怀里走到沙发边,镇压住它想要逃跑的动作,拿开小玩偶,发现皮质沙发已经被咬出一个大洞。邹周看着那个露出软芯的沙发,有片刻心虚,毕竟自从变成小狗崽之后他有时候就会控制不住兽类本能,现在又是他长牙时期,家里没有磨牙棒,自然就会想拿看着坚硬的真皮沙发磨牙,等他意识到自己把沙发咬坏时已经来不及了。他晃动着毛茸茸的爪子挡在程瑾唇上,粉色软垫按在上面心虚的阻止他说出斥责的话,同时疯狂用软舌舔上那张黑皮健壮脸,直把人舔的满脸口水。“呜呜呜汪呜~”程瑾被蹭的满脸口水,感受着唇上的柔软触感,他无奈的在上面轻咬一口算做警告,随即就抱着小狗崽坐在沙发上。这时,吴弦才算完全看到队长的小宠物长相,这是一只十分漂亮可爱的小狗崽。他不是很了解动物,看不出是什么品种,但却能肯定它绝不是那种随处可见的品种。小家伙浑身雪白,只有眉心和四肢有火焰状的细纹,像是眉心缀着花钿踏焰而来的雪地精灵,带着一种鬼怪的雅美感,但却不失矜贵,是那种见一次就终生难忘的小动物。可以想象它长大后,一定会是那种在动物界纵横万里的王者。“队长,你这小宠物长的挺好看的啊”吴弦处事向来圆滑,看到程瑾对待小家伙的态度自然知道要说些什么,更何况,这小家伙……也确实值得这句夸赞。程瑾虽然没说话但却颔首接受了这句夸赞,他听过很多夸赞,但都不如自己的爱宠被夸赞那样让他愉悦。这时邹周才注意到除了程瑾外还有一个人,在他的眼睛里两人长的几乎一模一样,要不是他早已熟悉程瑾的气息,都可能把两人认错。但其实在普通人眼里,一眼就能把两人区分开,不说他们的气质,但就是长相,两人也大相径庭。程瑾人高马大,五官硬朗,再加上脸上的疤痕,是那种男人见了都艳羡的硬汉。而吴弦就要稍显逊色,不是说他长的不好,相比于程瑾他其实长的更加精致,小麦色的皮肤配上爽朗利落短发,再加上他常挂在嘴边的笑容,是那种女孩子都会喜欢的阳光大男孩,但相比于程瑾他却缺了几分成熟。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差距,但在犬科动物眼里,尤其是被莫名加了脸盲buff的邹周来说,所有人在他眼里都长的一样,所以他一般都是靠气味来区分人,如果有两人的气味及其相似就会导致他认错,只能说幸好他现在接触的人不多,气味也比较单一,这个问题还不能给他带来太大困扰。程瑾基本不带人回来,这是邹周第一次看到他带着人回来,他跳下程瑾的怀抱,好奇的绕着吴弦绕了几圈,耸动黑色小鼻子细闻,记在脑中以区分两人。如果说程瑾是松雪,那吴弦就是烟草,有点激烈但却同样好闻。邹周自以为自己是在认真嗅闻辨认,但在两人眼中他就像是接触新鲜事物的小孩一样,摇头晃脑的转圈圈,奶呼呼的可爱的不得了。直看的两个人高马大的大男人内心泛软,他们任由小家伙在地上乱跑,即使时不时被它踩到也不生气,反而有种轻飘飘的荣幸感。从兜里拿出一个粉色小球,程瑾一边逗弄着邹周,一边和吴弦商量接下来的事宜。吴弦:“队长,我们接下来怎么办?”程瑾:“在离开部队前,我就听上面计划着好像是要去城南郊区建立生存者基地,我们先去那边看看,一路上顺便收集些物资,边走边看外面变成什么样了”吴弦没有任何意见,他早在队长救下他后就决定一辈子跟着他,此刻自然也不会反对。于是他们决定明天出发,今天就在这里好好休整一晚。把人安排在客卧后,程瑾就抱着玩累趴在他膝盖上躺着的邹周走向卧室。卧室原本是原装色,但为了满足小狗崽的需求,里面添加了很多小动物会喜欢的装饰,还有一个漂亮的小狗窝,但小家伙很少在里面睡,一般都是和他睡在床上。这次也不例外,洗漱完后他抱着软乎乎泛着奶香的小家伙躺进床里,或许是太累了,他一沾着被子就陷入深眠,但手臂却下意识把邹周放在接近心脏的位置。邹周被搂着无法动弹,但他早已习惯,在男人的呼吸声里,他也陷入睡眠。夜静悄悄的,仿若万物陷入死寂般的静默,血红的月亮发出不详红光,月光下人形怪物们陷入狂欢,它们正在迎接着初次进化。与此同时,人类也开始发起高烧,面临着第一次筛选。热,非常热。邹周感觉自己像是被拢在火炉一般,他身体闪过一阵白光,被抱着的人吸收,男人额头红纹一闪而逝很快隐入皮肤,他的高烧也渐渐平息。